关于开展2020年度开放教育质量报告工作的通知
(分校)
各分校、开放教育学院:
根据国家开放大学《关于部署2020年度质量报告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陕西开放大学2020年度质量报告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要求
1.各分校、开放教育学院须高度重视年度质量报告工作,确定本项工作的责任人和联系人。
2.年度质量报告(体例框架见附件1)应客观、准确反映本年度整体办学工作进展情况和教育教学质量状况,反映本年度的工作进展、改革举措、实绩增量,以数据支撑、年度对比呈现整改提升实效。同时,查摆问题,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。报告内容要求简明扼要、务求写实,突出重点,展示特色;尽可能通过数据、图片、表格等直观形式呈现。质量报告要注意区分开放教育工作和本校其他工作。
3.需要注意的问题
①对于学生学习满意度及变化的表述请按照“附件2.国家开放大学本(专)科毕业生调查问卷”中的观测点整理撰写。
②对于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反馈评价及变化请按照“附件3.国家开放大学用人单位调查问卷”中的观测点整理撰写。
③尽量做到优秀毕业生事迹及社会评价内容不为空。
④对于学习支持服务(班主任助学、学生活动、校友支持等) 项目需要撰写单行材料。
二、工作安排
请各分校、开放教育学院于2021年3月3日前向省校质量管理办公室报送2020年度质量报告联系人信息并加工作群(QQ群号18123885);3月19日前向省校质量管理办公室提交质量报告纸质版及可编辑的电子版(邮箱地址:514496960@qq.com)。报告纸质版须由主管校长审核签字。陕西开放大学2020年度质量报告将在各分校、开放教育学院2020年度质量报告的基础上,由省校质量管理办公室撰写并提交国家开放大学。
三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屈玉梅
联系电话:18066633293
电子邮箱:514496960@qq.com
附件:
1.分校、开放教育学院2020年度质量报告体例框架
2.国家开放大学本(专)科毕业生调查问卷
3.国家开放大学用人单位调查问卷
陕西开放大学质量管理办公室
2021年3月1日